关于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2023年度绩效评价暨中期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教育厅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2023年度绩效评价暨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70号)要求,经综合评议,确定了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中期绩效评价等级(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日24时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53001098

电子邮箱:szjfzyjzx@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1.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绩效评价情况.docx

    2.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中期绩效评价情况.docx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