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5月16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山东省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办学条件达标作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积极主动作为,聚焦关键要素,实施系列重大项目,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持续提高。但是,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近年来职业教育吸引力显著增强、招生数量大幅增长和高职扩招等因素,不少学校办学条件出现缺口,迫切需要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2022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启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要求各省(区、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起草过程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及达标标准,省教育厅在全面调研、摸清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研判2023—2025年的生源、土地、校舍、师资、设备等变动情况和达标进展情况,按照“区域统筹、一校一策”原则,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山东省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

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为主,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原则,持续加大政策和投入供给,推动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是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省级统筹省域内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市级统筹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二是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市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尽快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优化学校师资队伍。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职业院校教职工配备;充分利用好学校20%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员额内可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落实好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

四是改善学校教学条件。要求各地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每市至少建设一个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达标协调机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属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学校举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要求各地各校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相关政策。根据达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新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四是加强考核激励。省教育厅牵头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定期调度机制。将达标情况列为重点调度督导点评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考核指标,作为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自2023年起,每年对各市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对2025年底仍未达标的学校,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资质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市域内职业学校(包括中职学校、市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省属高职院校制定本校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市、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限安排,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市、省直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督促各学校按照方案按时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