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08]50号
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我部与德国国际继续教育与发展协会合作协议,为了借鉴和研究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加快我国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现就2008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赴德候选人推荐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提高高职教师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过程设计能力。
二、项目安排
(一)涉及的专业及批次安排
项目涉及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拟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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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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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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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5月21日,其中在德时间:4月5日-5月17日 |
5月18日-7月9日,其中在德时间:5月24日至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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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 |
3月31日-5月21日,其中在德时间:4月5日-5月17日 |
10月12日-12月3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 18日至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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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3月31日-5月21日,其中在德时间: 4月5日-5月17日 |
10月12日-12月3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 18日至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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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
3月31日-5月21日,其中在德时间: 4月5日-5月17日 |
5月18日-7月9日,其中在德时间:5月24日至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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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 |
5月18日-7月9日,其中在德时间:5月24日至7月5日 |
10月12日-12月3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 18日至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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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5月18日-7月9日,其中在德时间:5月24日至7月5日 |
10月12日-12月3日,其中在德时间:10月 18日至11月29日 |
(二)进修日程安排
时间共8周,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6天):国内,适应性培训(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及其特点、专业进修准备、出国预备教育),中文授课;
第二阶段(42天):德国,专业课程设计与教学法进修,德语授课,配翻译;
第三阶段(4天):国内,完成课程设计方案编写并汇报。
第一批进修回国后的汇报会,初步定于5月19日至20日在重庆举行。具体内容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除德方负担的经费外,中方须为进修教师负担国内培训费、签证费、翻译费、国际旅费、在外食宿、公杂、保险、教材和资料等相关费用。此项经费由进修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四、候选人推荐、选题拟定等事宜
(一)进修对象
赴德进修人员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中选派。选派人员应为上述6个专业领域的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专业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
(二)人员推荐条件及构成
推荐的教师一般应既有企业工作经历,也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每校每个专业每批次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推荐,一组选送3人。每组选送的3人中,要求1人是专业带头人,1人是骨干教师,1人必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1人能掌握基本的英语或德语,并能就专业问题与德方教师进行简单交流。
(三)选题拟定
为了强化学习进修的针对性,提高学习进修效果,请各校以推荐进修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结合专业建设和发展要求,填报《2008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选题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申报表》)。为避免选题重复,可对照《2007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分专业完成选题汇总表》(附件2)进行设计。
五、推荐程序
请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将项目的实施与本单位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有关组织工作。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做好进修教师的推荐选派工作及后续管理工作等。各推荐单位需填写《2008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并请务必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选题申报表》、《推荐表》电子文档发至
sfgz@moe.edu.cn,同时报送纸质文档。
六、其他事项
为便于了解进修过程和出国相关事宜,做好赴德进修准备, 2007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赴德进修的相关材料已随本文件一并上传至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网址:www.tech.net.cn),请及时下载参考。
本次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培训中心承办。具体组织安排工作及赴德培训人员入选名单将于3月中旬后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公布,请注意及时查看。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月 刘文明 王文涛
地址、邮编: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教司高职处 100816
电话、传真:010- 66096232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00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