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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境比较——从校企合作到校企合一(狄保荣 潘婷婷)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6日    

Training Environment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VocationalCollege and GermanVocationalCollege---from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to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狄保荣 潘婷婷

 

【内容提要】:本文以中德两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环境的比较为主题,以德国高职教育中校企合作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高职发展的启示为主线,详细分析了两国高职教育发展环境的差异及校企合作状况的不同,旨在借鉴德国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发展之路,打造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一的新模式。

Content summary】:This paper sets training environment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vocational college and German vocational college as its theme, and it takes the enlightenment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vocational college by German vocational education’s experience as its mainline. It aims at borrowing German vocational college’s advanced experience in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exploring a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ing wa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creating a new mode of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for Chinese vocational education.

【关键词】:人才培养  环境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校企合一

Keyword】:Training, environment,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职业院校通过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合作来开展办学,已成为世界各国高职教育的共识和共同特点。德国是世界上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职业教育是德国经济发展的柱石和秘密武器,保证了德国能够培养出世界最好的应用型人才,保证了德国产品的一流品质,保证了德国始终居于世界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之列。考察德国高职教育,研究其校企合作的机制和特点,对我国高职院校来说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通过对中德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境进行比较研究后,认为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在校企合作方面有进一步改革超越的必要性及可能性,本文谨进行探讨与比较,以期为国内高职教育提供借鉴。

一、中德高职教育发展环境差异比较comparison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German vocational education’s developing environments

1、历史传统和教育理念不同。difference of historical tradition and educational conception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通过大学为企业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国家,洪堡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首开先河,率先实行学生分流,使大学从学术取向转为学术和职业并重取向。20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双元制教育,更使这种传统与时俱进,再创辉煌,德国人认为没有能力的知识是死的、无用的。而在我国,职业教育起步晚,大教育统筹的观念和思想导致职业教育被当作普教的附属物,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由于过多的重视课堂教学,培养出来的人眼高手低,实践操作能力差,不能直接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些观念、思想上的偏差, 给中国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带来阻碍。

2、法律保障不同。difference of legal safeguard.

德国人,特别是企业界,认为职业教育就是产品质量,职业教育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在这种观念和思想的指导下,德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立法,充分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在不同时期通过立法手段,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使职教发展获得法律保障,如1969年出台《联邦职业教育法》,1981年出台《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2004年出台《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这些法律对企业、学校、学生三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校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相对于德国职业教育具有的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显得相形见绌。1996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是我国唯一一部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但《职业教育法》对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缺乏力度,《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特别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提供方便”的义务;“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但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所要求的校企合作远远不止这两个方面,从培养目标的确定、教学计划的制定到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实验实训的开展与指导直至就业,无不需要企业的参与和支持。除此之外,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强调了企业的义务,却未同时明确企业应享有的权利,规定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有关义务,但对企业未承担相应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未做出规定。各方权利、义务的不明确,导致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政府、学校希望极力促成校企联姻,而企业却无意问津。

    3、政府协调机制不同。difference of government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校企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学校、协会、政府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德国政府有关部门十分关注校企合作,在各方面给与指导和支持。例如联邦职业教育总会就是校企合作的一种最高形式,其中联邦政府的教育部等有5个席位,各州政府有8个席位,雇主代表和IHK8个席位,雇员代表及工会有8个席位。联邦职业教育总会的职能非常广泛,一些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往往由它提出,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也必须执行它的决议。德国无论是高等职业教育还是中等职业教育都有完善的校企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这些学校的校董会或管理委员会均有企业代表参加,例如兰兹胡特应用科技大学(Hochshule Landshut)的校董会里就有宝马汽车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代表,他们能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直接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其产品—“学生”畅销,适应企业需求。同时,德国各州也都有校企合作的议事机构,及时商讨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这些举措有助于校企互动双赢,充分利用校企各自的优势资源搭建产学合作教育平台,保证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和企业发展同步,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实现多元化管理和多方和谐共存的特征。而我国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单一,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目前只有教育部门对校企合作进行引导,没有专门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以致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指导和管理企业的相关协会和政府部门无所作为,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得不到企业的有效配合。

4、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difference of the status

and function of the enterprises in the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德国企业界与高职教育紧密结合,企业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专业建设,参与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并为高职院校提供技术和资金上的强有力支持,学生的实训、实习也主要在企业,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很多企业吸收大学教授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而目前我国企业由于观念问题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关心、支持程度远远不够,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的动力和维系其良性运转的纽带,而中国的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支出远远大于预期收益,所以企业缺乏校企合作的内驱力。目前中国企业要么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合作层面上,要么就是被动地进行捐资助学,很少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即使有,也多是只停留在订单培养、项目支持、实践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全面介入人才培养过程的企业少之又少。

二、中德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情况对比

comparison of the situations of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in Chinese and German vocational colleges

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且其合作内容不断充实,合作形式丰富多样。

1、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意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开发新专业,完善旧专业。由于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工作,因此德国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很有针对性,避免学用脱节的现象,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上岗,有效缩短了岗位适应期。

2、从企业选拔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要求教授到企业锻炼。德国职业学院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学工作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完成,专兼职教师除少部分来自其他大学,绝大部分来自企业,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最新情况与学生所学的知识紧密结合起来。

3、开展双元制教学,把企业做课堂,使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学习。双元制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强调“校企分工协作,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办学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能够熟悉和了解今后的就业岗位和个人发展前景,同时,他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也可以在企业得到验证和加深,毕业时可以实上岗工作。近两年出现的双元制大学,6个学期,没有寒暑假。每学期3个月在学校,三个月在企业,毕业时拿学士学位。这使德国高等学校的校企合作揭开了新的一页。

4、应用技术大学重视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把企业经历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虽然应用科技大学没有实行双元制教学模式,但是,他们同样重视学生实习,三年学士学位课程,有一年必须到企业进行实习。

5、让学生到企业去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由企业实训教师为第一指导,学院教师为第二指导,并在企业实践中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要“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

6、和企业合作成立股份制公司,既帮助企业开发技术又更好安排学生实习。奥托·冯·果力克大学、兰兹胡特应用科技大学等大学都有这样的企业。

7、成立中介公司,为企业和学校合作牵线搭桥。这次负责安排研修项目的METOP就是这样一个公司。

8、建立创业中心,培植新技术、新产业并帮助学生创业。马格德堡创业中心就是由奥托·冯·果力克大学和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合作建立的这样一个公司。

    9、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充分挖掘教育资源,提升企业员工素质。瓦尔特公司就选拔了5个员工参加双元制大学深造,另有几十名员工在职读应用科技大学的学士学位课程。

10、吸引企业把最先进的设施设备投入到学校,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学生的实训、实习主要在企业,由企业组织实施,但学校内仍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学生直接接触的各种设备正是许多企业正在使用和将要使用的,保证了学生上岗后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这些教学设施,有的是为了培养专门人才,由企业直接投资;有的则为了开发新产品或技术创新,由企业联合投资;有的是企业无偿捐献。

11、参照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建设和企业相似的实训教室、车间。在我们参观考察的所有的职业院校均有实习车间等实训场所。有的教室里也摆满了各种设备元器件,让学生随时可以熟悉研究。

12、聘请企业代表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强调企业参与,保证教学与生产一线的接轨,与社会需求接轨。

13、支持教授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和技术开发,企业委托学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很多企业吸收大学教授任股东,使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更积极的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

14、和企业合作成立科研机构。德国职业学院以教学为主,但也有着较高科研水平,其科研的显著特点就是与企业合作,同时为企业服务。德国许多小企业没有能力独自进行科研,因而只能科研委托给学校。校企联合成立科研机构,促进了企业的进步,又维持了高校教学的高水平。

15、运用行动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推动课程改革,深化校企合作的内涵。

16、建立联邦、州层面的学校企业协调机构,从战略层面调控促进校企合作。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密切合作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了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使高等职业教育充满活力,在新世纪实现了新跨越,仍旧保持着世界职业教育领头羊的地位。

我国的职业教育随着国家经济的腾飞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已经有了巨大的跨越式发展,我国的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主要通过大力发展订单式教育,使企业需求直接和人才培养接轨,这种模式是高职院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标准和岗位要求,与企业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定向培养。它和德国双元制教育殊途同归,是校企合作的最好形式,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定位和必由之路。但和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相比,我们仍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校企合作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是由学校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掌握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或一定的实践技能,然后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这样教学和实习往往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而且实习所在的企业更多的是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而较少考虑其长远的发展。工业企业只是向学校开放一定的生产车间、设备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由于生产安全、商业秘密等因素,只能进行参观或简单操作,效果差强人意。旅游企业往往只让学生在服务岗位实习,很少提供管理岗位的实习机会。

三、借鉴德国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打造中国高职教育

校企合一的新模式Borrow German vocational education’s advanced experience in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create a new mode of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for Chinese vocational education.

因为发展水平不同和国情差异,德国的经验和做法并不完全适合我们,但对我们很有启迪,借鉴德国的经验,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有超越和突破的必要及可能。我们应尽快出台完善的法规,建立国家、省一级宏观调控校企合作的有关组织和机制,在大力推广订单式教育的同时,结合国情,打造我国高职教育校企结合的有效模式。

1、校企合一,产学一体,充分发挥校办企业的作用。Insist on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and production-education combination; make full use of college-run enterprise.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已被实践验证了的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途径,而校企合一,产学一体则是职业院校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改变校企合作中“企业被动,学校主动”局面的有效手段。国内高职院校应建设尽可能接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校内实训场所、教室,使学生不出学校,就能在企业真实场景的条件下上实训课。我院有一所80间客房的4星级实习宾馆,这在国内外旅游院校中都是一流实训条件。自宾馆开业之日起,所有饭店管理专业的学生都要在这里见习一个月,很多饭店实训课也在这里进行。尽管这所宾馆每天都正常营业,但一线员工均为见习学生,高层管理人员均为专业教师,开业两年来,这里真正实现了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我院也是全国为数极少的拥有国际旅行社的院校,这为旅行社专业校企合一的教学模式提供了保证。我院在建的120亩地的高尔夫球练习场,是由学院提供土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出资建设的校企合作项目。建成后将对外经营,同时供我院高尔夫专业的学生教学使用。看到德国职业院校完全真实的实训环境,更加坚定了把我院校办企业现在这种教学与经营相结合,学习与工作同步的创新之路坚持走下去的信念。

2、服务社会,引领行业,开拓校企合一新领域Serve the society,

lead the industry, and exploit the new field of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一所职业院校是人力资源的高地,也是专业人才的高地。利用一切机会参与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发展,也是校企合一的一种形态。2008年我院是唯一在北京、上海、青岛三地同时派出学生老师参与奥运服务的院校。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在济南举办,我院积极参与全运村运营服务项目的竞标,最终争得了11000个床位全运村5个组团最大的3100个床位的标段。学院派出了20名专业教师担任总经理、部门经理、楼长,选拔了40余名学生担任主管,另有400名学生担任客房服务员。在全运村五个组团中,我们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成为全运村的服务标杆,刘翔、郭晶晶等明星运动员均在我们组团下榻,最终实现了零投诉、零差错、零事故的优质服务,共收到表扬信1000多封,获得全运会组委会的表彰。由一所学校负责运营大型体育赛事的运动员村,这在世界运动史上和教育史上都是创举,这也开拓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一模式的新领域。

3、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平台,整合教育资源,更大规模,全方位

的开展校企合作。Put the platform of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to good use, integrate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a large-scale and all-dimensional school-enterprise corporation. 职业教育集团化运作是一种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院校和企业聚集在一起,为深度校企合作创造了条件。企业可以参与学校教学工作,学校也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学生能到企业实习,教师也可以在企业任职。学校之间也可以“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更好的满足企业的需求。我院作为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单位,可以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4、充分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Make full use of the

professional teaching guidance committee.学校重大决策吸收行业、企业代表参与,让企业在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专业教学中充分发表意见,使学院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更接近企业的实际需求。

改革和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 关键在于正确的职业教育观念和正确的指导思想,要正确认识职业教育和校企结合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才能探寻出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校企结合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中德职业教育比较与借鉴,《贵州教育》200408,王小涛

2、从中德职业教育现状比较的角度看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教论坛》2008年第18期,李东风,葛力力,项羿

3、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探讨,《建筑科技与管理》2009年第七期,傅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