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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百所名高职、百家名企业’合作发展论坛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二周年专业改革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1日 14:12:27    

各示范建设院校、各重点培育(扶持)院校:

自2006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以来,百所立项建设院校以此为契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人才培养特色,提高管理水平,稳步扎实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时值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工作,交流、展示示范建设二周年专业建设成果,辐射并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可持续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定于12月20-21日在北京召开“‘百所名高职、百家名企业’合作发展论坛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二周年专业改革成果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主题

举校企合作旗,百家知名企业同绘强国景;

走工学结合路,百所示范高职共谱育人曲。

2.会议内容

会议采取“百所示范院校搭台,百家知名企业唱戏”的形式,同时邀请国家有关部委、行会协会、地方行政部门领导和特邀嘉宾开展对话与交流,让高职院校倾听行业企业的声音,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做企业之所需,探寻校企合作的有效契合点,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参会高职院校以学生生产性实训的方式,分别或联合承担会议服务项目,并以此展示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特点及成果,交流示范院校建设二年来在专业建设核心环节所取得的新进展和关键性突破。

3.参会人员

国家有关部委、行会协会、地方行政部门领导,特邀嘉宾,新闻媒体,百家企业,百所国家示范建设高职院校,部分省级示范建设高职院校代表。

其中:100所示范建设院校、9所重点培育(扶持)院校每校3人(院长、示范建设办和就业部门负责人),并邀请紧密合作企业代表1人;省级示范院校代表每校1人(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限100人)。

限于接待能力,请各高职院校及所邀请企业务必按照规定人数要求参会,并于12月10日前将回执(附件一)电邮或传真至邮箱 zhongxin4321@126.com;传真:(010)5989 3239。

请各位领导、嘉宾及媒体代表于12月12日前将回执(附件二)电邮或传真至邮箱:nzymsc@vip.163.com;传真:(010)5989 3231。

4.会议时间

12月19日下午报到,12月20日-21日开会,12月21日下午16:30后可以离会。

5.报到及会议地点

(1)参会高职院校及所邀请企业报到地点:北京珀丽酒店(四星级,450-550元/间)、北京燕翔饭店(三星级,400-450元/间)(可选其一报到,地址详见附件三);

(2)领导、嘉宾及媒体代表报到地点:北京珀丽酒店;

(3)会场地点:北京798艺术区“751”中央大厅(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D·Park,798艺术区2号路)。

6.参会院校及所邀请企业代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曹德枫  许国宏

联系电话:(010)5989 3239         传  真:(010)5989 3239

电子邮箱:zhongxin4321@126.com

秘书处联系人:李颖   张菊霞

联系电话:(0574)8689 1951

7.领导、嘉宾及媒体代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晓玲  010-5989 3231

传 真:(010)5989 3231

电子邮箱:nzymsc@vip.163.com

会议信息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网(www.tech.net.cn)“示范建设二周年专栏”查询。

为了方便乘坐火车的参会代表能顺利返程,请需要购买返程票的代表参见“‘双百论坛’铁路票务服务温馨提示”及返程火车票预订登记表(见附件四)。     

      

附件:

1.院校及所邀请企业参会回执.doc

2.领导、嘉宾及媒体代表参会回执.doc

3.报到地点交通图.doc

4.“双百论坛”铁路票务服务温馨提示及返程火车票预订登记表.doc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

二ΟΟ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