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9〕67号


发布时间:2019-06-26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教育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与应用,现就2019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有利于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促进职业院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地及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与应用。

二、采集范围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均须按要求上传平台数据(含民办和当年升本的高职院校)。

2.《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2号)确定的9个省市的27所中等职业学校须按要求开展平台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

3.因撤销备案、停止招生、数据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传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学校名单及情况说明函报我司(传真:010-66096232 邮箱:sfgz@moe.edu.cn)。

三、平台版本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分别提供“标准版”“网络版”以及“云版”三种平台供高职院校选用。“网络版”平台需在学校服务器安装部署,“云版”平台直接部署在“云端”。“网络版”和“云版”平台能够尽可能避免数据采集和传送过程中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错误,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标准版”平台数据须导入“网络版”平台后提交上传。

使用自主开发平台采集数据的,所用平台的数据结构须与全国诊改专委会平台相匹配,采集的数据须使用“网络版”平台检测通过后再按要求同步上传。

四、平台下载

高职“标准版”“网络版”和“云版”平台可于2019年9月1日后,登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http://zt.gdit.edu.cn)下载或直接登录。

中职“网络版”平台可于2019年7月20日后,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http:// zzdc.zyjyzg.org)下载。

五、其他

1.数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上传学校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司将对各地和各校年度数据传送工作的时效性、合规性以及平台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3.我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会分别组织2019年中职平台和高职平台系统的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数据采集传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技术团队咨询。

高职技术服务QQ群:385092265 220656879

中职技术服务QQ群:161551395 21855351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