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为建设“新福建”再谱教育华章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17年9月15日07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殷切嘱托,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基本解决“有学上”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热切期盼,凝练“福建经验”、打造教育品牌的格局逐步形成。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福建基础教育各项主要指标居全国高位。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9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9%……2016年,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目标,成为全国第7个整体通过“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的省份。

福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我们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连续多年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扩容工程等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新增学位20多万个,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0多万个,有效缓解“大校额”“大班额”,98.8%的小学生上学路程控制在3公里以内;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全省公办学校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公众义务教育满意度由2012年的93.6%提高到2016年的97.2%。全省普通高中81.1%完成达标建设,27.7%实现一级达标。

着力解决多年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模式,让越来越多的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情况居全国第8位。国家级、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完善教育教学监测评估制度。率先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有效促进县域中小学师资均衡配置。实行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招生政策,公办学校接收比例达91.8%;实行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高考,享受当地户籍学生同等政策;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残疾学生实现拎包入学、家庭“零负担”,每万人口特殊教育在校生数多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打造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创办于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职业技术学堂,福建堪称我国近代职业教育发轫地。目前,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院校50所、在校生26.7万人,中职学校217所、在校生39.7万人;民办高职院校21所,占高职院校总数的41%,每百万人口民办高校数居全国第一位。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全力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

“十三五”期间,将投入15亿元实施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打造10所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建设一批多功能公共实训基地,每个基地补助1000万元;建成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50个,每个基地奖补100万元;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按照仪器设备值的30%给予补助。民办职业院校在专项经费安排、重点项目评审、师资培训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有同等待遇;每年还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奖补民办高校举办投入较高的紧缺急需专业。出台《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与台高校共建闽台师资联合培养中心,实施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

积极构建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开展企业学校双主体、“七个二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实行专业设置“正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引导职业院校紧密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引导行业、企业、学校等多元主体投资,组建5个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以优质高职院校为龙头,联合区域内中职学校,组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职教联盟。率先建设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解决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实行学生实习补贴政策,允许公办职业院校将不超过总编制的30%用于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出台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等。

一系列有力措施促使职业教育全方位“亲产业”,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基本覆盖全省产业各主要工种和岗位,中、高职毕业生“双证书”比例分别保持在98%、85%以上,就业率分别保持在97%、95%以上,每年向产业输送24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年均为企业培训员工近100万人次。

促进高等教育精准提质,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目前,福建高等教育已基本完成规模发展、院校设置和大规模基建任务。全省有89所高校,其中本科37所,每百万人口高校数、在校生数均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6.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高考录取率接近9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超过1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释放高校办学活力,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启动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实施高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建成省级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监测体系,推行“一校一方案”“下沉一级”的福建评估新模式,有力推进了高校内涵建设进程。试行绩效导向的拨款体制改革,专项经费从事前分配转向事后奖补,实行按因素分配打包下达,赋予高校更大的资金统筹权。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实施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变行动计划,探索“先建设后遴选”试点模式,打造示范校、专业群、特色专业、应用性学科“四位一体”转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创新创业学院、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学校联盟”模式与设区市政府共建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全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园区77个;在第二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摘得27枚奖牌,团体总分进入全国前十。厦门大学开大陆高校走出去先河,在马来西亚设立分校;厦门理工学院密苏里学院、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获批设立,中外合作办学实现突破。

通过系列措施,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入围世界知名大学排行榜,21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数和经费数、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数均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获国家科技三大奖、省科技一等奖数占据全省半壁江山,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黄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