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兵教办发[2016]25号


发布时间:2016-10-10 浏览量: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兵团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

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为推进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制定总体规划。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和兵团职业院校发展现状,编制印发《兵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兵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兵团职业教育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基本架构和实现路径,明确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为兵团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总体规划。

  (二)推进中高职衔接。积极探索兵团中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指导兵团职业院校探索发展“五年一贯制”、“3+2”、“2+3”分段培养模式的高等职业教育。分别指导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等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推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指导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与疆内外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推行“3+2”或“2+3”分段式人才培养模式;指导兵团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好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推荐工作,推进中高职融通衔接。

  (三)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会同兵团人社局、工信委、财务局联合制定《兵团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实施方案》,组织遴选出兵团2所高等职业院校3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健全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建双导师队伍协同育人机制,其中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进入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行列。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办学形式灵活,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在引领教学模式和课程内容改革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四)支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制定《兵团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规划职业教育建设规划方案》,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大型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企业外派劳务工提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培养符合兵团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

  二、主要目标

  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兵团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比例明显提高,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年均规模达2万人次。

  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兵团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产教融合发展成效更加明显,院校治理能力不断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兵团高等职业院校布局、专业设置、办学层次结构和兵团区域产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高等职业院校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进一步加强,在兵地融合发展、优化职工队伍素质结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贡献明显提升。

  环境条件逐步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初步建立。全社会人才观和就业观明显改善。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主体作用进一步显现,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办学活力不断增强。

  三、主要任务与分工

  以创新发展兵团高等职业教育为目标,组织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和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参与,拟承担34个任务和12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其中我局直接牵头组织、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参与的任务12个,项目4个;石河子职业技术独立承担的任务14个,项目6个;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独立承担的任务3个,项目1个;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承担的任务5个,项目1个。具体分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每年聘请2-3名外国专家前来交流讲座,帮助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开阔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专业水平。(负责单位: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校本青蓝工程,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老教师分层次进行周期性培训,建立教师轮训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进企业实践活动,试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工作或锻炼制度,每名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五年要达到6个月以上。(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修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对兼职教师聘任、培训、教学、科研、薪酬、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核算兼职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推进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校园无线网络、混合式网络教学平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等,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确定高职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开展高职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对高职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兵团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7年,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1.4万人。(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指导兵团3个职业教育集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鼓励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全覆盖,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以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兴通讯企业共同创建独立的“中兴通讯学院”为载体,在课程开发与专业建设等方面进行标准对接研究,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把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作为重要职责,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的职工继续教育,提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能力和质量,构建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保障机制,使兵团高等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培训的年均规模达到2万人次。(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建立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社区教育机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兵团高职院校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充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强化服务社区导向,为社区提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等活动,提升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为居民终身学习搭建有效平台。(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优化院校部局、调整专业结构。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师(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举办高职院校,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形成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进步优化专业布局,集聚优质办学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专业集群,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规模效益。到2018年,基本形成以5大重点专业群为主体、适配兵团产业体系发育成熟、产业升级和产业链延伸的专业体系结构,实现专业建设的集群化和特色化发展,人才培养更加贴合行业企业的需求。(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对接中国制造2025十大发展领域,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新增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产学研结合,深化教学改革,培养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复合型人才。(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根据兵团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学校、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在资金投入、设备购置、专业设置、师资培训等方面优先保证农机装备、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专业的布局与发展。(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在兵团大力发展的现代物流等行业引入新业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实践教学,优化课程体系,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与企业合作共建1-2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1个创新创业工作室,与3家以上专业院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加强现代服务业亟需人才培养,加快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加强兵团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边国家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交流,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创新兵团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服务“走出去”企业的需求,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加快境外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丝路沿线产业能力;支持专科高职院校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各1个,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三年拟建设20个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成立大学生创业专家指导团,培育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典型,支持60名大学生创业。(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改革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整合高等职业院校、企业、社会等各方面资源,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兵团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健全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到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精神,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以推进学院章程建设为契机,强力推进依法治校,优化内部治理,为实现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创造条件。其中《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已完成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后发布实施;指导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制定高等学校章程。(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巩固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专门高等教育质量年报领导小组,对年报的数据收集、编制修改、督导评估、发布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协调,强化对院校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在院校年报的基础上编制兵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以“农业机械应用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节水与灌溉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为试点专业,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加强分类指导,逐步推进。(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调研国内外探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成功经验,通过校企合作科学制定执行反映自身发展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建立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培养体系和绩效奖励办法,并设立专项经费保障项目按期推进。(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确定教师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的方法和评价结果的应用,科学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鼓励优秀的教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原则上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负责单位: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在专业系设立二级科研机构,开展科研相关方面知识的培训,发挥好援疆干部的科研引领作用,加强科研组织与管理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拟新建2-3个大师工作室,2个技术推广研发中心,持续推进科研技术转化能力,达到校企深度融合。(负责单位: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支持兵团高等职业院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开发现代人才工作,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建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精神,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师生1:200的比例严格选聘配备辅导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测评活动,建立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体系,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加强组织领导,充实队伍建设,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丰富学生课堂外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测评体系(试行)》。(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预防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构建结构合理的体育课程体系,深入推进体育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课内外、校内外体育活动的有机组合,强化运动队训练和竞赛管理,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价,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充分发挥第一课堂在文化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托“人文素养大讲堂”、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文化等活动,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文化素质教育实现途径,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实施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等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依托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支持学生社团建设。(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指导兵团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师德引领、主题教育、德育渗透、文化影响等方式,将职业精神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将“教学做一体”理念落实到教学模式设计与应用中,将强化生产性实训体现在校内实训中,将企业制度文化应用到顶岗实习中,将行业和企业文化融合在学校和专业文化营造中,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项目

  1.拟投入资金527万元,建设骨干专业2个。(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2.拟投入资金900万元,建设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3.拟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设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所。(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4.拟投入资金300万元,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负责单位: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5.拟投入资金130万元,立项建设兵团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6.拟投入资金300万元,建设1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7.拟投入资金200万元,建设1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8.拟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举办使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1个。(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9.拟投入资金60万元,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个,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0.拟投入资金390万元,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负责单位:兵团教育局,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1.拟投入资金50万元,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12.拟投入资金100万元,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2个。(负责单位: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2016年5月)。成立组织机构,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向教育部申领任务和项目并分配至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指导承担具体任务和项目的高等职业院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2017年5月)。推进兵团教育局承担的任务和项目,指导监督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承担的任务和项目。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7年6月-7月)。对承担的任务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总结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的思路。

  (四)改进阶段(2017年8月-2018年11月)。落实兵团教育局和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承担的任务,继续指导监督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改进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五)全面评估阶段(2018年12月)。对承担的任务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并将取得的成果推广共享。

  五、预期效果

  到2018年,兵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吸引能力明显增强,专业设置更加科学,中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1.5人,继续教育参与人次达到10万人次,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比例达到100%,骨干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比例达到40%,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达到8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校园网覆盖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兵团教育局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主动协调配合兵团发展改革、财政(财务)、人社、农业等有关部门,协调项目预算、保证任务落实。师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承担具体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行动计划》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好落实方案。各项目和任务的实施方案要在4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修改;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统筹各类教育培训经费,研究解决瓶颈问题,出台政策、配套条件,抓好任务和项目落实,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

  指导相关师(市)教育局和高等职业院校逐级按照职能分工量化落实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按时在管理平台上填报有关数据,实行有效的项目管理;将落实方案执行情况列入教育督导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工作要求。

  (三)营造良好环境

  我局将逐步健全就业创业导向机制,为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工作。此外,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种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优秀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七、评价结果及应用

  我局将对各校承担的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实施绩效作为中央财政改革绩效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行动计划》执行完毕后,我局还将根据备案的实施方案和实际建设成效,对项目的建设结果进行检查认定。

  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0991-2896280

  附件:1.兵团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分工一览表

     2.兵团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分工一览表

  兵团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