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效果差,只因评价走过场

——构建高职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高职财经类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直接影响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能力。虽然现在大部分高职财经类专业都开设了一些实践课程,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思想上不重视、教学中流于形式、考核时随意性大、评估时走过场等情况,使实践教学质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探索形成一套适应高职财经类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尤为重要和迫切。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创新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由于高职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在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考核方式等方面与理论教学均有明显区别,因此,应尽快转变“忽视”或“用理论教学的理念评价实践教学质量”的理念,形成新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一是对整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估,重点看其能否充分体现能力为本的教学理念,以及课程体系特别是实践教学体系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二是对教学组织行为进行评估,可采取师生综合评教、课堂听课等方式;三是对实习实训软硬件条件和环境进行评估,要增强实践教学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四是对实训效果进行评估,即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教师给予的评价、企事业单位的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进而全面评价学生实践能力,准确评估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探索有效的督导组织保障机制。虽然很多高职院校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学校、院系、教研室三级评教体系,但面对高职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多样复杂性,特别是课外实践教学环节,三级评教组织督导的教学评价效果不佳。而有效的督导组织保障机制首先应确定监控责任人和监控主体,责任人要对监控主体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充分的处理,可由教学校长担任,并要求各学院院长参与其中;监控主体是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可由督导评价、教务、人事、科研四部门共同承担,并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其次要建立高水平的评价队伍,将行业专家、校级与院系级专家的评价结合起来。再其次,要针对高职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特点,探索更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比如,对许多课外实践训练项目实行项目式管理,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同时,充分调动学工队伍积极性参与其中。

    第三,实施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需要教学活动的利益相关者都参与进来,因此其评价主体应包括行业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其中,行业企业作为人才的最终需求方和接收方是评价活动最有发言权的主体;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对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有督导和保障作用,应统领整个教学评价活动;教师在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内容等方面都有亲身体验,要将教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学生是实践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以其为主体能真正了解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矫正、改革和创新。

    第四,建立行业统一的技能培训标准。只有合理科学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才能反映实践教学的真实情况,因此,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可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财经类行业教指委来制定行业统一的技能培训标准,或建立全国统一的资格认证体系。而在具体制定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时,应首先与行业企业的标准对接,并参考师生、企业等的意见,要既注重结果评价,又注重过程评价。

    第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处理效率。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关键在于真实准确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实践教学的信息包括实践教学与管理制度性文件、实践环节的过程记录、实践活动的内容结果及其他各类数据等,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实习实践基地、毕业生等都是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这样的信息收集比一般教学评估更直接具体。在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后,要快速解决,才能真正实现监控的目的,为此要依托信息系统建立畅通的信息跟踪与收集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分析处理系统。

    第六,建立高效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反馈机制。有效的评价反馈能够真实反映实践教学活动中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反馈机制是提升未来实践教学质量的保障,能使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使任课教师知晓教学效果的好坏,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使教学管理部门明了存在的问题,调整管理手段。

    第七,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体系和动态化监控机制。影响高职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师、环境、设备、教材、课程、方法、学生接受能力等,在建立监控机制时,要考虑所有影响因素,以免造成监控真空。同时,还要注重动态化管理,这里一是指质量监控不仅要贯穿整个实践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而且要有后续的跟踪反馈;二是指要通过“评价-反馈-改进-提高-再评价”的不断循环,改进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作者: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陈利荣 殷世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