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16〕87号


发布时间:2016-09-10 浏览量:

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和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新一轮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要求,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现制订并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方案》对今后三年我省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做了重点部署。方案所列的45项创新发展任务、13个创新发展项目,是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有效载体,望各校立足实际,积极申报参与承担相关发展任务和发展项目。有关申报参与办法另行通知。

 

附: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