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5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5〕5号


发布时间:2015-01-15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中央财政支持的资源库按照“统一要求、自主建设、自愿申请、择优支持、验收监测、持续更新”的方式组织建设,不限定具体专业方向,符合要求(详见附件1)的项目可自愿提出申请,中央财政择优支持。

2015年中央财政计划择优支持12个左右资源库。鼓励申请填补职教专业大类空白的资源库;优先支持国家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资源库;继续支持“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建设其他子库。

二、申请与评议

申请与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公示、网络预审、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程序进行。

牵头学校自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每校每年牵头申请项目不超过1个(参与项目个数不限),尚未验收的在建资源库牵头学校不得牵头申请新的项目;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接受为期一周的公示并参加网络预审;根据公示结果和网络预审意见确定参加专家评议的申请项目;专家评议采用项目现场陈述答辩方式,专家组根据项目已有基础、申请材料和陈述答辩情况,合议确定年度支持项目。

三、申请工作说明

资源库申请采用平台填报资料外加报送书面申请的方式。

资源库牵头学校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附件1)的有关要求,于2015420日起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专栏“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前期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共享方案及目前成效)、资源库初步运行使用的地址和登陆信息,上传监测数据(相关要求另行发布)。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20155417时。

《申请书》纸质版(与平台填报信息一致)一式两份,请签章后于201559日前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各申请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要求保证申请基础,杜绝弄虚作假。

请各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职业院校,并指导、支持有关学校的申请工作。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系 人:王博、任占营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平台工作联系人:魏老师、侯老师

技术支持电话:010-57519593

技术支持QQ群:315439943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

      2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请书(样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115

   

       附件汇总(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