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一)单工种(如车工、钳工)鉴定阶段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文件提出:“凡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双证书’制度”。
1994年7月4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再一次提出:“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根据上述精神,结合上海9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并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素质,缩短就业适应期,与当时的市劳动局联合决定,对本市高等院校工科专业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于1995年10月4日联合发文《关于在本市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由上海市教委高教办、人事处和上海市劳动局技工培训处联合组成“高校学生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小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小组” 的指导下组织管理高校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此,全市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纷纷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积极支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每年均有几千名大学生参加各类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用人单位对持有学历证书和职业鉴定证书的大学生非常欢迎。
(二)综合职业能力(如智能化楼宇管理)鉴定阶段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法律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明确“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详细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所在学校考试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所在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对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决定》,文件又再一次要求:“继续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地方政府教育部门要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协调,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应当认为,从1995年开始的第一阶段工作在认识上改革了传统的教育观念,较好地贯彻了中央精神,但由于单工种鉴定与大学生相对大口径的专业学习、实践有一定距离,因此工作中也产生一些问题。1999年,适逢高校扩招,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结合前期取得的经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1999年9月22日再次发文《关于上海高校大学生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决定对高校大学生原有单工种的鉴定进行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高校学生的特点,强调面向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工艺、管理和综合应用能力,因此开发出一种全新的综合职业能力考核。通过鉴定,合格者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高校大学生(其中主要是高职毕业生)在获得《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后,进入本职业岗位二年以上者可申报技师在内的中级职称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二、在大学生(特别是高职学生)中实行双证书制度的意义
1、实行双证书制度是落实上述国家法规和系列政策性文件的要求。
2、实行双证书制度是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市场的要求 。
根据市委市府部署,2005年以后,上海新增劳动力都将接受十四年以上教育,这就意味着上海的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时期,高校培养的大学生,特别是高职高专毕业生,面临的就是应用性、技术性、服务类岗位;同时,上海社会经济部门对从业人员更讲求“适用”、“效率”和“效益”,要求应职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这些情况就要求高校大学生,特别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就要完成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双证书制度正是为此目的而探索的教育模式,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证明,谁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多,谁的从业选择性就大,就业机会就多
3、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自身特性的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双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4、实行双证书制度是上海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体现。
上海率先在全国推行大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出高等学校参与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这是人才建设的一个大发展,表明了行业对教育领域的介入,是社会需求对社会供应的直接叫板,体现了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高校实行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表明高校开始介入行业准入的教育和培训,反映出高校开始努力扩大产品市场份额的一种市场心态。在高校与行业共同制定鉴定标准的过程中,高校同时还获得了大量的来自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信息和行业规范信息,有力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5、实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上海新增劳动力素质的最佳途径。
综合职业能力鉴定的应知、应会要求比单工种鉴定更加高,它针对的是一个岗位群或若干相关单工种的组合,对于上海原有的单工种鉴定无疑是一次较大的进步。劳动部门推出这种新的职业技能鉴定,意在将职业鉴定的层次从简单劳动向繁杂劳动(包括脑力劳动)提升,这势必普遍提高上海的新增劳动力素质水平,增强上海城市竞争力。
6、实行双证书制度受到行业企业欢迎。
双证书制度由于大大降低了企业职后培训的成本,缩短大学生适应期,因此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三、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
200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选择了6个大类的岗位(岗位群)进行试点,组织了相关行业、企业、高校的专家共同制定了机械类、计算机类、自动控制类、国际贸易类、汽车类、城市建设和管理类职业资格鉴定大纲。
2001年,在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贸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5个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站所;聘请技术专家建立了大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队伍;成立了大学生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协作组;建立了大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试题库;各个鉴定站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评器材等准备到位。2000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还举行了上海高校首批国家职业鉴定所接牌仪式,同年12月开始了第一批大学生综合职业技能鉴定。上海高校的600多名大学生参加了包括现代建筑智能化实施、汽车、机械、电气自动化、国际贸易的专业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目前鉴定通过率约在10%~20%之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有关处室目前正在总结经验,准备在2002年再将鉴定种类扩大至8~10个。
四、各界反应
1 、上海企业界与教育界的普遍反应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召开的高校校长、企业老总及用人单位人事部经理参加的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在大学生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它的作用体现在:(一)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加快应用性人才的培养,树立起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同样重要的理念,引导学生在学好专业理论课程的同时,重视自身实践技能的培养;(二)引导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更好地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学生的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考核;(三)有利于学校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四)为用人单位录用人才提供一个公正的、客观科学的职业技能的评介依据;(五)把大学生的职业资格鉴定逐步引入就业准入制度,推进大学生社会就业与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
2、国家教育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态度
国家教育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上海此项工作给予积极的肯定,2001年下半年在上海还专门召开了现场会,召集部分省市教育厅高教处长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能开发处长专门就在高校中推行“双证书”制度进行了研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专门为上海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特制了鉴定证书,并由部长签名盖章。
3、媒体反应
上海率先在全国推行大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后,全国媒体纷纷给予关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新华网)、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新浪网、东方网、中国教科网、中国高职高专网、职成在线等十几家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其中部分报纸在深度报道的基础上还展开了理论研究。
五、一点争论
上海在大学生中实行双证书制度后,也存在着一点不同的看法,即本科教育如何设定培养目标?本科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能会对目前的本科教学造成课程体系难以安排的困难。
但是,总体来看争论仅仅局限在本科领域,对于上海十万高职高专在校生而言,职业技能鉴定几乎不存在任何问题和障碍。
其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最初确定鉴定的对象主要是高职高专学生,之所以把鉴定范围扩大到整个“大学生”群体,目的是为所有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预留一个空间,给予部分有兴趣的同学一次机会,以便于应对他们今后可能的职业发展与变化。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200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