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 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 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6〕83号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甘肃.政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教育部有关司局: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

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协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试验区先试先行功能,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服务城镇化建设能力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使职业教育成为甘肃省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的主渠道,为加快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积累有益经验。

  (二)建设目标。通过共建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战略平台作用,促进甘肃省职业教育长足发展,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职业院校与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甘肃省中职教育在校生达到32万人左右,高职教育在校生占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的50%以上,每年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达到60万人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职业教育成为推进甘肃省城镇化进程和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渠道。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甘肃省积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学科、专业、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部对甘肃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予以积极指导与支持。

  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甘肃省建立统筹协调、科学高效的管理与办学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社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集群化发展,打造西部职业教育品牌。推进异地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省内职业院校与外省市、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到省内城市、沿海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

  2.深化培养模式改革。甘肃省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并完善高职(专科)单考单招、综合评价、对口单招和“专升本”等形式并存的现代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3.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甘肃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加快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逐步形成“校校有特色、生生有技能、人人有出路、从业到城镇”的良好发展格局。优化课程结构,形成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改革完善教学模式,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技能。

  (二)加快发展,增强服务城镇化建设能力。甘肃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使大批农村劳动力成为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技能人才和新型高素质劳动者,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教育部对甘肃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等予以指导和支持。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5年努力,甘肃省90%以上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场所)建设,形成学校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与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互补,专业性实训基地与综合性实训基地协调配套的实习实训网络体系。到2020年,争取建成20个开放式共享型综合实训基地、100个专业实习实训室(场)和一大批企业实训基地。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拓宽教师培养渠道,落实教育部单列招生计划,教育部协调部属高校、对口支援省份和发达地区本科院校,每年为甘肃省职业院校定向培养500名“双师型”教师;甘肃省每年择优招聘300名工科类全日制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实践1年后到职业院校任教;设立“特聘教师”岗位,每年向社会公开聘请50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省培计划”等途径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大职业院校名师和领军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造就一批“双师型”教学名师、专业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校(院)长。

  3.强化示范校辐射带动作用。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和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为重点,通过3—5年的努力,争取在甘肃省建成30—40所规模达到3000—5000人骨干中职学校和10所校均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并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鼓励骨干和示范性职业院校通过共享资源、合作办学、设立分校、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带动薄弱职业院校发展。

  4.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现代职业教育。以加强县级中职学校(职教中心)、农业类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县级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与城市职业院校对口合作机制为抓手,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能力。建立公益性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和城镇化建设能力。

  5.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甘肃省按照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规划,优化整合省内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发展。职教园区紧密围绕新区主体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学校及专业,实现重点专业与主体产业的全面对接,确保职教园区与新区产业集聚、产业承接、产业转型相匹配,推动兰州新区建设队伍由农民工为主体向以职教园区毕业生为主体的转变,全面实现兰州新区建设发展的人力资源战略转型。教育部将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纳入中德职业教育合作范围,支持甘肃省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基地,先行先试,积累典型经验;将中德职业教育合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建设中,予以支持和倾斜;支持甘肃省与同济大学开展省校合作,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实训室”;视情在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重大项目安排方面向甘肃倾斜,进一步加大对甘肃省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开展合作的支持力度,在职教师资赴德国进修项目上向甘肃省倾斜。

  (三)强化服务,依托职业教育推进脱贫攻坚。甘肃省结合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加快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教育部从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甘肃省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予以支持。

  1.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专项支持计划。甘肃省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依托职业教育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到2020年,完成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培养30万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9万人次,努力实现两个100%的总体目标:即确保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100%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对全省贫困人口中的青壮年100%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职业教育发展。甘肃省在贫困地区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2所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区重点建设1所各具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使其成为面向贫困人口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阵地。组建好贫困地区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教集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对口帮扶机制,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好藏区“9+3”免费中职教育项目。

  (四)扩大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甘肃省充分发挥国家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作用,全面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总体方案》部署,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型职业教育体系,助推“一带一路”建设。教育部从政策、项目和人员交流等方面大力支持甘肃省扩大职业教育对内对外开放。

  1.积极推进异地合作办学。甘肃省鼓励和支持省内职业院校与外省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与外省市、发达地区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生到省内城市、沿海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并留在当地就业或开展创业。教育部对甘肃省扩大与外省市及沿海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予以政策支持和宏观指导。

  2.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甘肃省有计划地扩大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数字化教育资源等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派遣一批骨干教师赴国外进修培训,系统学习国外先进办学经验,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鼓励和支持省内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院校开展一对一合作交流,进行实质性合作并建立稳定的校际关系;鼓励和支持省内职业院校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和承揽工程的国内企业建立合作办学关系,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跨国技术技能人才。教育部加强对甘肃省职业院校国际化办学的宏观指导,并从政策、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五)促进就业创业,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甘肃省完善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机制,消除影响职业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创业的政策障碍,解决就业创业出口不畅、质量不高等问题,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就业创业质量。教育部加强对甘肃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

  1.大力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甘肃省进一步健全职业标准,规范证书管理,提高鉴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建立培养培训和考核情况与就业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紧密融合与衔接。

  2.积极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甘肃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与其他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不得设置限制性或歧视性条件。各级人社部门和劳动市场加强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对初次就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减免相关费用。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

  3.大力改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环境。甘肃省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奖励机制,从税收减免、小额信贷等方面,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创办的科技企业、小微企业、特色农业、民族传统工艺、环境与生态保护等企业予以支持,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甘肃省分管副省长、教育部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的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甘肃省教育厅厅长担任。甘肃省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领导小组,组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管委会,主任由甘肃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教育部可选派干部挂职担任办公室或管委会副主任。

  (二)强化政策支持。甘肃省政府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实现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将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教育部积极支持甘肃省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对我国石化行业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将兰州工业学院列为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从安排招生计划、协调招生院校等方面支持甘肃省开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学试点;支持甘肃省引进社会力量重组企业所办职业学校或独立办学,省内职业院校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企业等开展合作办学,支持甘肃省贫困地区学生到东部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并留在当地实现就业和开展创业,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

  (三)强化经费保障。甘肃省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每年新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州、县市区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快制定中、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采取“生均标准+绩效奖励”的办法落实,到2017年落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要求。统筹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与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从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对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

  (四)强化监督评估。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聘请专业机构,对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及时总结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果和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