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软技术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5]164号


发布时间:2016-01-04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我部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约定按照“诚信务实、创新发展、共赢未来”原则,以校企合作形式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微软技术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凡每年招生1000人以上、IT相关专业在校生不少于500人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不限信息类行业背景院校)均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在备忘录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建设内容,签订合作协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进行有效对接,并组织实施好区域内的“微软技术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联系人:

  汤 伟010-59178720,13701107312

     totang@microsoft.com

  朱泰来010-59177696,13910408620

     tazhu@microsoft.com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