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院“五个梯队”培养专任教师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山东省信息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在特色名校建设中,着力培养一批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名师、专业负责人和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一批优秀教学团队,提升教育内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规划,专任教师人才梯队培养分五个层次:第一梯队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第二梯队为市级教学名师;第三梯队为院级教学名师;第四梯队为院级专业负责人(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第五梯队为系级教学名师。

  各层次专任教师人才梯队培养周期为3年,学院设立专任教师人才梯队建设专项经费,经教育部批准确定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育厅批准确定为“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学院分别给予30000元和20000元的专项培养经费支持;授予“市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学院给予6000元的专项培养经费支持;授予“院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学院给予4000元的专项培养经费支持;授予“院级专业负责人”称号的,学院给予3000元的专项培养经费;授予“系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学院给予2000元的专项培养经费。培养期内,入选人合理定位成长目标,提出在培训进修、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个人提升计划,所在系结合部门实际和专业需求,制定培养方案,落实培养措施,对梯队入选者进行期中考核。培养期满后,学院教务处牵头组织进行复审,合格者授予相应称号,同时具备申报高一级别称号的资格,不合格者限期1年整改,整改合格后具备相应资格。(山东服装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