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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十一五”规划项目指南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在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大力支持下,为了更好地在“九五”产学合作教育试点的基础上,将上海产学合作教育推向新的阶段,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作出积极贡献,秘书长会议根据第三届理事会工作要点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十一五”规划项目。为了做好“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工作,特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本《项目指南》所规定的重点选题方向。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或企业里的有关领导,并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项目负责人要有相关工作背景,并在本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熟悉本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二、立项审批
    1、会员单位申报项目须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依据申报的条件,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评审。
    3、立项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对重点项目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4、评审通过的项目,由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下达立项批复。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管理与验收
    1、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对重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鉴定验收;
   (2)落实项目研究经费。
   (3)召开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研讨会。
   (4)组织成果评审。
    2、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立项申请书的承诺,切实完成项目研究目标与任务;
   (2)落实自筹资金、设施条件及相关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接受对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4)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向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提出调整的申请。
    四、重点选题方向
    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探索与实践
    产学研合作教育理念、制度保障与质量监督机制的深化研究
    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推动深层次产学研合作的模式研究
   关于政府在产学合作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产学合作教育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与要素研究
   产学合作教育推广阶段的实践探索与理论要点研究
   大学毕业生就业与产学合作教育有机结合的实践探索与机制研究
   发展中国家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个性化研究
   产学合作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研究
   合作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可行性研究
   合作教育课程设置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上海市企业接受高校学生产学合作教育定岗工作的政策研究
   校企联办公共实训基地的可行性与操作性研究
  (上海市)高校学生产学合作教育定岗工作信息系统建设
   中医药产学合作教育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研究与实践
   产学合作教育质量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秘书处
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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