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培训】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全国高职高专畜牧兽医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09-07-02     浏览次数:  496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了更好地发挥示范院校的辐射作用,提高广大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学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各地院校的共同发展,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备案并印发“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76号)文件要求,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计划于2009年暑期举办“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班”。现将具体内容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内容、对象及时间
注: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培训项
目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
动物疫病检测
一、现代动物疫病诊断技术;
二、专题讲座(疫病检测的发展趋势);
三、动物疫病实验室操作技术;
四、现场技术操作。 
8月5日—8月15日
兽医专业骨干教师
动物营养与饲料分析技术
一、 动物营养与饲料检测技术课程讲授及实训;
二、实践教学方法交流。
8月5日—8月15日
兽医专业骨干教师
家畜普通病防治
一、家畜普通病防治课程开发的过程;
二、课程实训的完成;
三、“实践主线,工学交替,德学同步,三三递进”的教学模式;
四、师资的培训方向;
五、专题讲座针对家畜普通病防治的最新发展。
8月5日—8月15日
兽医专业骨干教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选择相应的培训时间与培训项目。
2、报名截止时间为开班前一周,可来电咨询有关培训的任何事项(在本通知的最后提供有联系电话)请参加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回执的方式报名。
3、报到时须提交《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可以从http://www.tech.net.cn/下载),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印章,随带二寸正面彩照一张。
三、费用
1、费用2400元/人,包括培训费和资料费。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颁发证书
本培训纳入教育部2009高职高专师资培训计划。凡经此次培训合格的教师,教育部高教司将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源信息库”中给予备案,并颁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牛彦兵(动物疫病检测负责人) 
电话:0994-6594576    手机:13899618327   Mail:nyb8385068@sina.com
          李亚林(家畜普通病防治负责人)  
手机:13579634577          Mail: liyalin310@163.com
          李桉(动物营养与饲料分析技术负责人) 
 电话:0994-2951913        Mail:984698052@qq.com
段晓琴 (动物科技学院办公室)
电话:0994-6594576        传真:0994-6594576
六、其他事项
回执报名,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联系人,并致电确认,学院将负责接站。
 
附件: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
到会方式及时间
(请注明航班信息或列车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