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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进一步落实教育部[2006]14号文件和[2006]16号文件精神,推进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协作组决定在沈阳召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组建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团队;
2.讨论并确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核心课程开发、资源建设与教学设计及建设标准等相关内容;
3.确定各学校课程开发与资源建设内容、分工及进度计划。
二、参会对象
1.教育部有关领导、专家和示范院校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协作组工作人员;
2.各有关高职院校领导及专业带头人;
3.有关行业和企业专家、代表。
三、参会要求
请参会院校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准备本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会议进行研讨;
2.提出本校准备承担和参与的核心课程,并准备好该课程的课程标准、建设思路和支撑条件;
3.请参会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
4.请参会院校务必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二中的“参会院校相关教学资源表格”。
四、会议时间、地点及会务费
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7月1日(29日报到,7月2日离会)。
会议地点:沈阳市辽宁政协会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3号)。
会务接待:参会人员提前联系会务组,在沈阳桃仙机场及沈阳北站设接站处。
会务费:800元/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五、联系人及电话
1.“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协作组”联络员:
张骁军 电话010-58581190 13911102284 ;
2.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协作组”召集院校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会务组联系人:
朱晓红 电话024-89708710 15998100060 E-mail: xiaobanzxh@sohu.com
传真:024-89872497
请参会人员务于6月25日之前填写会议回执(附件一)并与会务组联系。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
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建设协作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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