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高职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受教育部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50门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申报课程应符合2008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指标要求;
3、申报课程已被评为省(市)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
4 、申报课程应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参评精品课程以学校为单位向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校限报1门;
2、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信息表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在5月20日之前发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3、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在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汇总后,坚持公正、公平和回避制原则,聘请有关专家择优评选推荐课程。
四、申报材料
2、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光盘一式八份,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3、 学校的推荐公文及附件(附件1为《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采用《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附件12的格式;附件2为被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附件3为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的信息资料,采用《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附件1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
4、申报课程的网站名称。
五、申报时间
1、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校于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纸质材料(附光盘)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学院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六、评审费
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注明--精品课程评审费。
开户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宁波分行北仑支行大矸分理处
帐号: 3901180109000014461
联系人:陈忆雯
电话: 0574-86891378
七、其它
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评选要求、申报表等文件,请从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网址
http://www.jpkcnet.com),或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网址: http://www.tech. cn)查询并下载。
2、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574-86891951
传真: 0574-86874501
电子邮箱: nzymsc@vip.163.com
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
邮编: 315800
联系人:李小琴(手机)13736133296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二ОО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