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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


全国校联会[2008]1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高职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受教育部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50门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申报课程应符合2008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指标要求;
   3、申报课程已被评为省(市)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
   4 、申报课程应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参评精品课程以学校为单位向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校限报1门;
   2、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信息表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在5月20日之前发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3、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在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汇总后,坚持公正、公平和回避制原则,聘请有关专家择优评选推荐课程。
   四、申报材料
   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单独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塑料封皮,一式八份);
   2、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光盘一式八份,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3、 学校的推荐公文及附件(附件1为《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采用《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附件12的格式;附件2为被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附件3为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的信息资料,采用《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附件1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
   4、申报课程的网站名称。
    五、申报时间
   1、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校于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纸质材料(附光盘)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学院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六、评审费
   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注明--精品课程评审费。
   开户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宁波分行北仑支行大矸分理处
   帐号: 3901180109000014461
   联系人:陈忆雯
   电话: 0574-86891378
   七、其它
   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评选要求、申报表等文件,请从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网址http://www.jpkcnet.com),或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网址: http://www.tech. cn)查询并下载。
   2、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574-86891951
   传真: 0574-86874501
   电子邮箱: nzymsc@vip.163.com
   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
   邮编: 315800
   联系人:李小琴(手机)13736133296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二ОО八年五月五日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74-86891951(秘书处) 0574-86891580(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