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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药物制剂工艺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提高高职高专院校药品类专业教师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水平,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2006年和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继续委托中国药科大学举办“药物制剂工艺师资培训班”。中国药科大学将以其先进的完全按照GMP标准建设的药物制剂生产车间和药物制剂实训仿真软件以及在高等药学教育七十余年的积淀,为培训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8年5月15日~5月26日,5月14日报到。
    二、培训对象
    从事药物制剂技术专业课程的理论、实验、实训教学和实习指导工作的教师。
    三、培训证书
    本培训项目已纳入教育部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全国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四、培训目标与内容
    (一)培训目标
    本培训旨在使受训者改变传统的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观,树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观,掌握药物制剂课程的理论、实验、实训教学设计的方法,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创新课程与教学设计,提高课程教学水平。
    (二)培训内容
     ①常见剂型的加工技术;②生产过程中的在线质量控制;③制剂生产设备的选型和车间设计;④药品生产工艺验证;⑤国内外药物制剂生产与研究的最新进展与水平;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以及新的法规和标准的实施。
    五、培训费用
    (一) 培训总费用:1950元/人。
   (二)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培训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镇江校区
    七、培训报名事项
   (一)培训报名
   1、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一,可复制),并于5 月8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见附件二),学校相关部门须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在报到时将推荐表原件交会务组(无此推荐表者不能申领培训证书)。
   3、随带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二)付款方式
   培训费可转帐支付,也可报到时交纳现金。
   单位名称:中国药科大学镇江校区
   开户银行:农行桃花坞分理处
   银行帐号:313101040002063
   六、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到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金色阳光宾馆
   2、交通路线:在镇江火车站或汽车站乘坐10路、23路公交车到“中医院”站,下车后即到。
   3、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路61号中国药科大学镇江校区(212003)
   4、联系电话:明老师:  0511-84446223       13852982189;
   陈老师: 0511-84405150       13906106716
   5、E-mail:cpu3gp@126.com
   6、传真:0511-84422151(转)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 О О 八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74-86891951(秘书处) 0574-86891580(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