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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受教育部委托,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信息类教职委)负责组织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所开设的侧重专业领域的课程和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具体要求详见“2008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选要求”(请从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下载,网址:http://www.jpkcnet.com)。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
    三、申报要求
    1.参评精品课程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申报,每个学校限报不超过1门,填写《高职高专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各申报学校指定一名联系人,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二),并于5月30日前与电子信息类教指委取得联系。以上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
    2.各申报院校要遵守“2008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选要求”,一门课程同时只能通过一种途径申报(即不能同时 “一稿多投”),以避免浪费指标。
    3.各申报院校按照国家高职高专2008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对申报课程进行自评,评估总分≥85分的课程可以申报。
    4.各申报院校推荐申报材料要完整、规范、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并将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放置校园网以供专家评审。并特别强调:本次申报网上提供的相关资料还增加了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5.各申报院校将申报课程以下内容的纸质资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
   (1)《2008年度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3)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自评报告;
   (4)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被推荐课程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
   (6)精品课程所在校园网网址
    6.申报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通过银行汇至,户名:北京联合大学,开户行:招商银行小关支行,帐号:1780030410002,请注明“精品课程申报”字样。收到评审费后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将及时寄送收据。
    四、申报时间
各院校在5 月30日前(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完成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和上网工作。
    五、其他
   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64909366,传真010-64909367, 邮箱jzw@buu.com.cn, 地址:北京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所(电子信息类教指委秘书处)邮编:100101,联系人:盛鸿宇,手机:13141238866。
 
 
 
                      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
                                    2008.4.30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74-86891951(秘书处) 0574-86891580(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