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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报表》的通知


【标   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情况申报
【颁布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0615
【发 文 号】教高厅函[2006] 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了解全国高职高专办学基本情况,指导制订“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工作需要,现请你们商本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职高专院校填写《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报表》,并请于6月30日前将报表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部,并将正式报表盖章后于7月10日前寄至我部高教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涛 (010)66096232
    电子邮箱:gaozhi@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高教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报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50216692(总机) 021-50216813(网站) E-mail:master@ssp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