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出台文件要求招收高职高专“专升本”毕业生的普通高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文件指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职高专毕业生,是为了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是为了培养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为了培养各行业急需的高级复合型的软件人才,因此,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党政领导要对高职高专“专升本”以后的教育教学给予高度重视。
1.学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应分别将高职和高专考生单独编班,不能插入原学校其他本科班学习。
2.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3.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高校特别是软件学院要配套专门师资队伍。对为“专升本”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授课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5.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6.招生学校要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200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