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English Version |

首页>>辽宁省信息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创办高水平的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在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的关键时期,省政府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意义十分重大。刚才,克强书记、文岳省长会见了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克强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一会儿,文岳省长还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分析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为开好这次会议,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就贯彻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制定了符合辽宁实际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了发展规划、政策保障、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四大类14个配套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督导指标体系、创新办学模式、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推进职教中心发展、探索双证互通转换机制等五类24条重要意见,省政府在实施意见、配套文件中一一采纳。去年11月7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省政府相继召开6次业务会议和政策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工作。5月23日,文岳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次省长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认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见,专题部署下一阶段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徐德副主任、省政协新良副主席出席会议,体现了省人大、省政协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支持。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各级政府、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把我省职业教育办成国家一流水平,必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回顾和总结
 
    “十五”期间,特别是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颁布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下,我省职业教育围绕实施《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奠定了创办高水平职业教育的基础。现已基本形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提高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经济实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有中等职业学校553所,其中民办学校129所。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0.1万人,在校生达51万人,校均在校生规模922人。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6所。
    ——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70所,其中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39所。2005年,高职院校招生8.5万人,在校生22万人,分别占高等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40.3%和33.4%。有3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示范建设、重点建设学校;有3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7所学校的23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试点专业。
    ——2001年以来,中职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64.1万名初、中级技术人才,高职院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2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开展在职职工培训600余万人次、下岗职工培训100余万人次。
    ——2003年以来,全省投入10.4亿元用于职业学校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省财政每年设立2 500万的重点建设项目经费,引导社会资金支持17个高职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18个省级实训基地、36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
    ——在44个县(市)和10个农业人口比重大的郊区建设了54所职业教育中心,其中46所已完成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初中后“9+1”职业培训,参加初中后“9+1”培训的人数达到20.6万人。
    ——全省90%以上的职业院校都与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2005年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2%,部分高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我们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明确政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推进全面振兴、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认真履行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职责。一是连续两年三次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现场经验交流会议。2003年,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确定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职责。省政府负责抓好15所省级高职院校,以及中职学校重点专业和重点实习基地建设;市级政府负责抓好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做好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县级政府负责抓好职教中心和“9+1”初中后职业教育和培训。三是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振兴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省市计划衔接、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督导检查,建立了长效督导检查机制。
    2.建立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财政预算政策。各地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20%;省本级基本建设专项增量的20%、教育经费增量的20%作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职业教育财政预算内经费由2002年的8.7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12亿元,其中省本级由1.6亿元提高到3.2亿元。二是扶困助学政策。建立了政府、学校共同承担的助学资金筹措机制,其中省财政2005年投入500万元,共资助5.3万名中职学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三是以奖代补政策。重点支持资源整合后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骨干师资队伍建设。2005年省本级投入专项经费1.13亿元,用于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引导性投入。四是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职业院校的捐赠、职业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性服务收入、企业用土地房屋参与办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后勤企业等,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土地优惠政策。对职业院校资源整合和新建、扩建工作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土地资产置换、土地出让金收缴和使用,给予了适当优惠。
    3.坚持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活力。一是整合职教资源。赋予市政府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职能,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中职学校由917所调整到553所。沈阳、抚顺等市打破部门、行业界限,统筹本地区学校和专业布局,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公办院校引入民营机制,扩大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办学规模。三是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在示范专业评选、重点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视同仁。民办学校在校生已达6万多人。民办技能培训机构已达847个。四是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已基本建立行业和企业依靠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行业和企业的互利互惠、产学结合的双需机制。五是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推广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体系、考试体系和认证体系。2004年以来已有120多名校长参加了国外培训。
    4.对接就业市场,提高教育质量。一是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按照市场需求推进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用市场理念、按劳动保障部职业岗位目录改造不适应市场新岗位需要的二、三产业传统专业,新建了健康管理等十多个新兴专业。二是改善实训条件,注重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已建成53个省级实训基地,其中36个为国家级实训基地。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2004年起,省政府每年投入1 000万元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资金。已完成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等十多个专业的1 500多名专业骨干教师的培训。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中增设教授级高级讲师职称,目前,已有40多名教师获得了教授级高级讲师职称。
    5.加强职教中心建设,促进解决“三农”问题。2003年省委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基本完善县级职教中心省级标准化建设任务。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列为重点工作,省财政用于职教中心建设的专项经费已由2002年的3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5 000万元,并实行省与市县1:2配套。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投入7亿多元,建成农村标准化职业教育中心46所,新增校舍面积47.2万平方米。理顺农村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实行县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教育主管、分口服务;合并中职学校190余所,撤并各类培训机构190余家,裁减重复设置的校办机构300余个,实现了农村职业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3.3万人,实现转移人数18.8万人。
    6.开展普惠制培训,强化就业服务。一是整合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组建了10大技工培训集团,依托70所高职院校组建了81个高技能就业培训基地,依托120所中职学校、54所职教中心组建了249个技能就业培训基地。二是科学编制重在培养第二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的中长期培训规划,2005年已完成培训29.9万人。三是建立了组织机构、领导体制、责任体系、对接机制,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全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四是完善落实政策,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筹资的制约机制、培训经费的结算程序。2005年支付培训补贴7 051万元。
    回顾“十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领导重视,注重政策引导保障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加强了政策扶持,增加了经费投入,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二是规划先行,注重规划计划指导作用。科学判断形势、理性制定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是实现“十五”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2003年省政府根据老工业基地振兴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制定了《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确定了本届政府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三是优化结构,注重办学规模和效益。从2003年起,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从单纯扩张办学规模,转到了注重提高质量效益、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四是多元发展,注重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多层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适应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管理体制亟待完善,地区间、门类间发展很不平衡,投入不足导致基础能力建设欠账较多,办学条件和实习实训条件较差,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水平、教学内容以及教师队伍的授课水平、实践能力与市场需求、就业导向还不能完全适应,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在加快发展中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是我省实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的关键时期。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职业教育要加快培养建设“两大基地”,发展“三大产业”、开发“五点一线”、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辽宁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此,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争创全国高水平职业教育。到2007年,沈阳、大连两市的职业教育要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010年辽东、辽中地区的职业教育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其他地区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辽宁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我们认为,高水平职业教育的内涵是: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规模与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健全;重点打造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冶金、石化、焊接等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30个制造技术、制造工艺等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品牌专业;建设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实训基地;建成由一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4个市级资源分中心,300所具备校园网络环境的职业学校组成,覆盖大多数专业,具有完备虚拟工艺流程、虚拟实验室、虚拟车间的现代职业教育信息化体系;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在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能够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
    具体目标为:到2010年,中职学校在校生55万人,高职院校在校生36万人;农村全面普及初中后至少一年的职业教育,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盘锦9市的农村和14市的城市全面普及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满足社会成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中职学校调整到300所,高职院校稳定在70所,建设5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30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所高级技工学校,建成1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机械加工、汽车、石化、信息、现代服务业及农业经济等行业的3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200个设备先进的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年培训城镇职工100万人次,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万人次;每年为3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和进城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为了完善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产业建设和产业升级为宗旨,以促进和引导就业为导向,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坚持政府统筹,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辽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1.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以建设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为牵动,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争取50所以上中职学校、10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行列。二是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到2010年,在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200个实训基地,力争100个进入国家项目库。三是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为核心,积极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到2010年,建成覆盖绝大多数专业的教学信息资源库。四是实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建设3个国家级、6个省级和14个市级师资培训基地。依托企业建设10个专业教师实训基地。到2010年,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和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高职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达到40%以上,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2.加速培养各级各类技能人才,破解产业水平全面升级的瓶颈。根据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增长方式转变、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辽宁经济综合实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2010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由目前的10%提高到25%,带动200万人次实现技能升级。二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五年培养7.5万创业带头人,为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一条龙”服务。三是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重点抓好劳动力市场急需、通用性强、技术要求高的200个职业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五年完成职业技能资格鉴定200万人次,实现中职学校毕业生鉴定率100%、高职院校毕业生鉴定率90%以上。四是实施“校企合作促进计划”。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共建80个以上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其中,沈阳、大连两市要建10个以上,其他12市建5个以上。五是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带动计划”。省政府每年举办综合性的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带动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职工提高学技能、用技能的积极性,对优胜者给予职业资格晋升、技师考评优先等奖励。
    3.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独特功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内涵提升工程”。强化专业建设,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加强校长、教师培训,全面提高职教中心建设水平,使其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实行高等院校与职教中心共建、帮扶制度,鼓励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开展校际交流。到2010年,力争50个职教中心进入国家项目库。在经济发达、教育基础好的县建成1~2所综合性农村社区职业技术学院。二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发挥职教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村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逐步完善县、乡农民技术培训体系,通过开展“9+1”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农村中专生培训、农业远程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短期农业新技术培训和农民科技入户培训等,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牵动,以政府补贴培训为引导,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进城务工就业为目标,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投入机制。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和稳定就业。四是省、市政府培训机构、职业学校要向进城务工农民敞开大门,按照市场用工需求调整专业、配备师资,为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服务。
    4.积极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激发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改革创新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公办、民办、企业办和国际化办学各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多元投入的办学格局。一是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破除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弊端,激发各类办学主体的创造活力。加强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市、县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偏低、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使其成为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对民办职业院校,要在示范专业评选、重点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助学体系建设以及招生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积极兴办股份制职业院校。鼓励依托公办职业院校创办民办职业学校。三是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改革,使其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引入竞争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推动各市政府跨地区、跨部门、跨类别重组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改变职业学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状况。探索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职业学校及个人合作的方式,实行多元投资主体的办学体制。沈阳市提出用3年时间,重点规划建设6所万人以上规模的职业学校,为其他13市作出了表率。四是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重新核定中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逐步推行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办法和分配模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建立特殊人才津贴制度。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优化教师队伍。五是鼓励行业企业继续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建立与职业学校合作培养人才机制,为老师、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训场所。企业依法负有实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责任和义务,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加强对一线职工、转岗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的培训。六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把职业教育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借鉴国际上有益的办学经验和办学理念,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用国外先进的教学体系改善课程设置。
    5.以职业技能保障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要在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转变办学思想。各级各类职业院校都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面向社会和岗位需求,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分类标准及相关职业资格的要求,调整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二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要以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动手能力为核心,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实验、实习、实训教学,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发展。突出课程结构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推进各种形式的产学结合;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三是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普惠制培训集团和培训基地的平台作用,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关系。鼓励企业为职业学校提供师资、设备、技术、信息支持,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做好实习学生的劳动保护,为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由学生向职工的角色转换和学生就业与企业用工的顺利对接。四是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年50%以上的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所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到2007年所有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加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依托10大培训集团和334个省级中高等就业培训基地,形成全社会多层次、多主体、多形式、多方式的普惠制就业培训格局。
    6.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一是把荣辱观教育列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建设20个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探索和完善德育工作新模式。二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营造和谐校园,强调环境育人、文化育人。职业院校要把企业精神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团队精神、创新精神、诚信品质、环保意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省委、省政府发展职业教育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1.要把工作职责落到实处。一是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研究制定职业教育财政预算政策,对各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抓好省属职业院校和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二是各市政府要成立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统筹做好辖区内职业院校整合,加强骨干示范性院校建设;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督促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职责,加强对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管理;履行投入职责,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三是县级政府在领导机构落实、上级政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职教中心建设,完成职教中心实训任务;健全县、乡两级职业培训网络,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2.要把经费投入落到实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抓紧完善并督促落实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分类标准。市、县政府要按省定标准筹集资金足额安排,确保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对省拨专项经费要足额配套;完善职业教育扶困助学制度,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1 000万元专项资金,沈阳、大连、鞍山每年投入500万元,其他11市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中职学校扶困助学,全省形成5 800万元资金,确保城乡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院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时间及时拨付经费;加强学校收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教育收费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截留、挤占、统筹、挪用。
    3.要把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一是省、市、县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各市要将例会纪要上报省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省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履行、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以及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三是建立季报告制度。各市政府要在每个季度末,向省领导小组报告本市工作落实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四是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省领导小组将于每年年末,依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职业教育工作责任状、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省财政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挂钩,实行以奖代补。
    4.要把舆论宣传落到实处。一是宣传职业教育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社会成员接受终身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二是宣传依靠技能实现创业就业、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蔚然成风。三是宣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典型经验,宣传重视职业教育的地区和部门,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为创办高水平的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王奡娟(辽宁)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50216692(总机) 021-50216813(网站) E-mail:master@ssp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