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English Version |

首页>>北京市信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激励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2005年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继续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2005年秋季)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5年该项工作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2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各校于200533日(周四)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高等职业教育2005届(秋季)优秀毕业生情况预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预报表》),报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和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为保证该项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改革服务,并且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今后各校应于每学年放假(秋季毕业生为寒假,春季毕业生为前一年暑假)前将《预报表》报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和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秋季毕业生推荐工作应于每年3月份完成,春季毕业生推荐工作应于前一年9月份完成。今后如无重大政策变化,我委不再下发类似文件。

.该项工作是仍在探索中的工作,各校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联系人:祁昕  电话:66075045  传真:66075044

 

附件:高等学校推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2005(秋季)优秀毕业生情况预报表(略)

 

 

二○○五年二月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50216692(总机) 021-50216813(网站) E-mail:master@ssp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