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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


学合作教育协会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于1994年10月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一届理事会,于1999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二届理事会。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企业、高校及有关管理部门和个人自愿结合的,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组织协调于一体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的宗旨是遵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广大从事产学合作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探索产学合作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论和规律,促进产学合作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为上海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业务范围:协调开展产学合作教育工作,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二、认真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原理,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编辑出版有关刊物和资料。

三、沟通、协调和强化产学双方的联系、促使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双向介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使上海地区的产学合作教育能够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组织各种学术活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互相交流和研究成果的推广。

五、充分利用产学双方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四技”服务。

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咨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

七、积极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国内和国际交流。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登记证号:沪民社证字第0614号,团体代码:50177565-6,法人代表:关壮民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80个,理事单位60个,常务理事单位22个。

 

主要负责人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下列成员组成:

名誉会长:钱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谢丽娟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徐大铨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

会长:关壮民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会长:张伟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戎光道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云权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叶取源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

孙莱祥 复旦大学副校长

秘书长:李进 上海东沪高职学院院长、原上海市教委高教办主任。 副秘书长:丁晓东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

何 穷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原教委副主任

徐国良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级调研员

陈解放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助理

钱道中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原副处长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行政楼901室)

邮编:200335 电话:62755798 电传:62192162

E-mail: Shcoopra@puplic4.sta.net.cn

银行帐号:022210工行徐汇支行淮海中路分理处1001221009014463693


指导单位: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50216692(总机) 021-50216813(网站) E-mail:master@ssp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