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合作教育协会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于1994年10月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一届理事会,于1999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二届理事会。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企业、高校及有关管理部门和个人自愿结合的,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组织协调于一体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的宗旨是遵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广大从事产学合作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者,探索产学合作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论和规律,促进产学合作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为国家、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为上海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业务范围:协调开展产学合作教育工作,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二、认真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原理,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编辑出版有关刊物和资料。
三、沟通、协调和强化产学双方的联系、促使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双向介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使上海地区的产学合作教育能够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组织各种学术活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互相交流和研究成果的推广。
五、充分利用产学双方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四技”服务。
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咨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
七、积极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国内和国际交流。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登记证号:沪民社证字第0614号,团体代码:50177565-6,法人代表:关壮民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80个,理事单位60个,常务理事单位22个。
主要负责人
上海合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下列成员组成:
名誉会长:钱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谢丽娟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徐大铨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
会长:关壮民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会长:张伟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戎光道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云权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叶取源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
孙莱祥 复旦大学副校长
秘书长:李进 上海东沪高职学院院长、原上海市教委高教办主任。 副秘书长:丁晓东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
何 穷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原教委副主任
徐国良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副处级调研员
陈解放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助理
钱道中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原副处长
上海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行政楼901室)
邮编:200335 电话:62755798 电传:62192162
E-mail: Shcoopra@puplic4.sta.net.cn
银行帐号:022210工行徐汇支行淮海中路分理处100122100901446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