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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军队、公安院校招生办法有调整


 
邵志义 记者 亓树新

    黑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公安(警察)院校及司法院校的有关招生办法有所调整。

   将往年的一个志愿改为两个,且不分本、专科。同时还增加了一个服从分配志愿。这一调整增加了考生录取机会。军队(国防生)院校和公安(司法)院校的本、专科均在提前批次中提前录取。但军队(国防生)院校和公安(司法)院校二者仍不得兼报。

   院校的招生计划中都标注了本科院校的录取批次和分数线要求,这有利于考生在报考时更能量体裁衣,准确填报。

   考生面试的结论各院校都通用。今年凡参加军队(国防生)和公安(司法)院校面试的考生,不再按院校分别进行面试,而是全省统一组织。军队院校面试结论和公安(司法)院校面试结论分别在所有的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中通用。

   公安(司法)院校招生取消了体能测试,只进行体检、面试和政审。

   据了解,今年凡参加军队(国防生)院校和公安(司法)院校招生面试、体检的考生,除需携带准考证、条形码和照片外,还需在进入面试、体检场所时交验由各地招考办印发的参加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面试、体检场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公安(司法)院校面试、体检工作在高考成绩发布前的6月20日—27日进行,军队(国防生)院校面试、体检工作在高考成绩发布后的7月3日—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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